索 引 号: | ylbzj/2024-00014 | 主题分类: | 其他 | 发布机构: | 市医疗保障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4-03-22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关于2023年度城镇参保职工医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|
关于2023年度城镇参保职工医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| ||||
发布机构: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:2024-03-22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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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廊坊市市本级城镇参保职工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》(廊政办〔2002〕18号)文件精神,我市2023年度参保职工医疗救助申请已于2024年3月1日开始,现有142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职工未进行救助申请,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职工或其亲属抓紧时间在“廊坊医保”微信公众号上提交医疗救助申请,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申请救助的,视为自动放弃救助权利,不再给予救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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